本校法團校董會已正式成立,本會配合教育條例及本校法團校董會的章程規定,並根據本校法團校董會家長校董選舉細則,將以公平、公開及公正的原則,舉行家長校董選舉。現已接受提名本年度法團校董會家長校董,當選人將出任本校的家長校董。家長校董每年最少出席三次校董會會議,法團校董會的職責如下:
l管理學校
l按照辦學團體所訂定的抱負及辦學使命而制訂學校的教育政策
l為學校的表現向常任秘書長及辦學團體負責
l確保學校實踐其辦學使命
l計劃及管理學校的財政及人力資源
l確保以恰當方式促進學生教育
l學校的規劃及自我完善
l僱用合適的教學職員及非教學職員,並決定他們的服務條款及條件
有關選舉細則見早前派發的通告,歡迎貴家長積極參與校政,攜手發展校務,選舉日程撮述如下:
日 期 |
選舉事項 |
14/1 (星期一) |
派發選舉通知,開始接受提名 |
1/2 (星期五) |
下午四時截止提名 |
14/2 (星期四) |
向家長發出候選人簡介資料及選票 |
25/2(星期一)及26/2(星期二) |
投票日-上午8時至下午5時 |
27/2(星期三) |
上午8時正在四樓禮堂進行開票 |
4/3(星期一) |
公布結果 |